霍邱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类
1.购买商品住房;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
3.拆迁安置住房;
4.购买二手自住房;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6.支付工作所在地自住房房租;
非住房类
相关政策
提取材料
购买一手住房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1.购房合同、首付款票据原件及复印件和客户购房合同的备案号;
2.所购住房《房地产权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
3.购买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的商品住房需提供《房地产权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本人账户余额不足需提取配偶及产权共有人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结婚证、被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房屋类:
非房屋类:
提取流程
1.请登录六安市住房公积金网站并下载《六安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份,单位经办人员须在“提取申请表中提取人单位意见栏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或财务章(如有预留印鉴须加盖印鉴章),签名,并留办公室联系电话,以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时核实;
2.提取人携带相关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和填写的《六安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及开户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3.本地新购商品住房或房屋拆迁的须先将材料复印件送至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待与房产部门核查后通知提取人。
注意
1.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需本人办理,若特殊情况,可委托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或配偶(需提供结婚证)办理,除提供被提取人的有效身份证外,还须提供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被提取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2.已办理公积金贷款,其它资料不作为提取条件;
3.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结清后《房地产权证》不作为提取依据。
4.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需持二代身份证,如持临时身份证需本人持户口簿来办理。
5.办理提取的,所有资料填写必须清晰、准确,不得涂改、写简化字、重复描写、字迹潦草,否则不予办理。
提取额度
房屋类:(部分提取)
1.购买商品住房(一次性提取),提取金额为购房合同签定或《房地产权证》办理当月之前(含当月)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购房人、配偶及产权共有人合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截至工程相关票据日期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合计提取额不得超出票据金额。
3.拆迁安置自住房(一次性提取),人账户余额不足需提取配偶及产权共有人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结婚证、相关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截至拆迁安置协议签发日期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合计提取额不得超出拆迁安置应补差价款。
4.购买二手自住房(一次性提取),截至《房地产权证》办理日期前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合计提取额不得超出所购房屋总价。
5.支付工作所在地自住房房租(租金不超过1500元/月),提取当年房屋租金。
非房屋类(全部提取)
提取时间
1、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颁发之日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